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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孙某违反限高令,女儿就读高收费学校被司法拘留15天

发布时间:2025-01-02 17:27:18来源:
近日,北京通州法院对一起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案件进行了严肃处理。被执行人孙某因欠付巨额债务,被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不但未履行还款义务,还继续供养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最终被法院依法司法拘留15天。

据悉,刘某与孙某之间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通州法院审理后判决孙某偿还刘某本金100万元及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后,孙某却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迫使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启动后,通州法院依法向孙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孙某名下财产并不足以完全覆盖执行标的。在多次督促无果后,法院依职权对孙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向其发出限制消费令。

然而,孙某并未因此收敛,反而继续让其女儿就读于北京市朝阳区某高收费国际学校。该校每学年学费高达20万元,明显超出了正常收费标准。申请人刘某得知此情况后,向执行法官提供了重要线索。执行法官迅速行动,向该国际学校发出协助查询通知书,并确认了孙某女儿就读该校的事实。

在随后的谈话中,孙某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承认了其女儿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事实,并表示后续愿意与申请执行人刘某积极协商还款事宜。然而,孙某之前的种种行为已经触碰了法律的底线。鉴于被执行人在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其子女仍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违反了限制消费令,通州法院依法作出了对孙某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并于当天将其移送拘留所。

法官表示,“限高令”是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一种执行措施,旨在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被执行人在被“限高”后,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同时其子女禁止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此次案件的处理,不仅是对孙某逃避债务行为的严厉惩罚,更是对法治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决捍卫。法官提醒广大被执行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判决,履行还款义务,不得有任何逃避、抗拒的行为。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逃避债务责任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同时,法官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支持执行工作,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诚信。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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